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运河樾府三期项目
施工许可阶段联合审查意见的通知
沧管审字〔2021〕9号
沧州市泰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联合审查资料为运河樾府三期项目,包括:13#楼、14#楼、16#楼、17#楼、19#楼-21楼、S3#商业、C区地库。项目位于九河路以北,富强大道以西。
经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许可阶段事项联合审查后,意见如下:
市行政审批局:
一、经审查,该项目符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经审查,该项目的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同意城市建筑垃圾处置。
住建局:
一、该项目已由沧州文勇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审查,并出具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该项目防雷装置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二、该项目节能和绿色建筑已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等级为二星级,装配式建筑配建符合要求。
地震局: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规定。
工信局:该项目施工图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的相关要求,通过通信设施审查。
运河区审批局:已对该项目出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冀沧排许〔2021〕字第00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