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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珑樾小区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意见

河北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珑樾小区项目位于永乐大道以东,兴荣路以南,芦园东街以西,兴业路以北各相关单位对该项目提交的审批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具体下:

市行政审批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准予该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应急管理: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规定。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已对该项目出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冀沧开审排水许字第(2025)20号)。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5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