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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0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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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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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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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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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珑樾小区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意见
- 主题词:
- 文号: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珑樾小区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意见
河北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珑樾小区项目位于永乐大道以东,兴荣路以南,芦园东街以西,兴业路以北。各相关单位对该项目提交的审批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具体如下:
市行政审批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准予该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市应急管理局: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规定。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已对该项目出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冀沧开审排水许字第(2025)20号)。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