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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1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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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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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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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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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观澜东区小区一期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
- 主题词:
- 文号: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观澜东区小区一期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
天成晟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观澜东区小区一期项目,包括:5#-13#楼、15#-17#楼、S1#-S2#楼、幼儿园、地下车库东区、地下车库西区。项目位于御河路以南,国风大道以西。各相关部门对该项目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具体如下:
经相关部门对该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后,意见如下:
市行政审批局:
一、已对该项目出具规划核验意见(沧审核字﹝2025﹞14号),该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二、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准予对该项目人防竣工验收备案。
市住建局:
一、1、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该项目幼儿园消防验收合格。
2、该项目5#-13#楼、15#-17#楼、S1#-S2#楼、地下车库东区、地下车库西区消防验收备案材料齐全,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
二、该项目物业管理用房面积329.72平方米,位置位于小区16#和S1#楼,符合物业管理用房建设要求,验收合格。
市应急管理局:该项目符合《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验收通过。
市档案馆:该项目建设工程档案经审查验收,符合国家、省有关工程档案规定,现予确认。
市教育局:该项目配套幼儿园占地面积2424.31平方米,建筑面积1241.95平方米。经核实,该配套园已经建成,并与运河区教体局签署建设移交协议,运河区教体局出具了同意接收的证明。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联合验收。
市民政局:该项目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位于S1#楼)共计257.49㎡。经与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民政局沟通,并查阅天成晟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同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西环中街街道办事处签署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移交协议书,该项目养老服务用房与施工图基本相符,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市委社会工作部:该项目的社区工作和服务用房面积为550.2㎡,位于S1#楼三层302室和四层401室。经查阅天成晟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同沧州市运河区西环中街街道办事处签署的社区居委会工作和服务用房移交协议书和项目建设相关文件,该项目社区工作和服务用房与施工图基本相符,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市体育局:该项目配套体育场地设施用房面积343.54平方米,位于S1#楼,符合配套体育场地设施用房建设要求,验收合格。
市文广旅:经验收,该项目符合文化设施建设要求,验收合格。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