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裕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澜湾西区小区二期项目,包括:1#楼-3#楼、5#楼-7#楼及及地下车库南区工程。项目位于九河路以南,富强大道以东。各相关部门对该项目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具体如下:
经相关部门对该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后,意见如下:
市行政审批局:
一、已对该项目出具规划核验意见(沧审核字﹝2025﹞67号),同意该项目规划核实。
二、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准予对该项目人防竣工验收备案。
市住建局:该项目消防验收备案材料齐全,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
市应急管理局:该项目符合《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验收通过。
市档案馆:该项目建设工程档案经审查验收,符合国家、省有关工程档案规定,现予确认。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