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代办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直相关单位:
《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代办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20年11月20日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代办服务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代 办帮办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沧政务字〔2020〕19号)文件要 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代办服务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代办服务”,是指市政务服务中心, 围绕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的全部政务服务事项,为省、市政 府认定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的政策咨询、报批指导、协办代办等各类服务的总称。
第三条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代办员,开展代办服务工作。进 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单位设立一名首席协办员,对代办项目涉及本 单位的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专职协办员(经办人),负责具体工作对接。
第四条代办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全心服务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 到政务服务全过程,聚集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整合资源,有的放矢地提供全流程、全覆盖的代办服务。
2、依法高效原则。代办服务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提供优质高 效服务,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企业群众合法权益,不得改变审批事项的法律关系,做到代办不包办、服务不揽责。
3、自愿免费原则。代办服务实行自愿原则,由服务对象自愿、主动申请,任何人不得强制企业、群众实行代办服务。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企业、群众交纳的费用外, 一律实行免费服务。
4、协调联动原则。优化完善上下级政务服务中心、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打造群策群力的协同服务模式,合力推进代办工作的实施。
第二章职责及分工
第五条代办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为申请人提供涉及项目审批申报的各类业务咨询;
(二)指导申请人查阅相关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填报表格;
(三)加强与各审批部门联系沟通,开展并联审批,跟踪项目审批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建立完善代办工作台账,对代办服务项目实施动态管理;
(五)代办服务的定期总结、项目回访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投资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明确对接代办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向代办员提供真实、准确的项目信息;
(二)按照审批部门的要求,在代办员指导下进行有序申报,及时补充完善申报材料,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三)对项目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业务流程
第七条业务流程
(一)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代办服务申请登记表》,提出代办委托申请;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确认符合条件后,签订《代办服务委托协议》,代办程序启动;
(三)代办员召集协办员为项目提供联合指导,运用并联审批等服务方式提供优质代办服务;
(四)相关审批部门接件后抓紧审核,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代办员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五)项目代办完成后,代办员及时向申请人移交有关资料,双方在《代办项目办结单》上签字,代办结束。
(六)因项目本身不具备办结条件或申请人要求终止代办委托的,代办员应与申请人办理终止委托代办手续,在《代办项目委托终止单》上注明终止原因,移交相关资料。
(七)项目代办任务完成或终止后,代办员将代办工作相关资料统一归档,填制代办工作台账。
(八)申请人填写《代办服务质量评价表》,对代办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协调服务
第八条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协调推进项目代办进度。会议由项目代办员、各审批部门专职协办员(经办人)参加,必要时可通知各审批部门首席协办员参加。
第九条对于代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代办员先自行协调。
如有下列情况,代办员无法协调解决的,可提交市政管办协调:
1、项目办理过程中涉及部门职能交叉、互相矛盾等影响办理进程的;
2、审批事项在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等审批制度改革中,因相关试行方案、办法不尽完善产生矛盾需要协商解决的;
3、代办员认为有必要提交协调的其他问题。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条建立审批部门联合审批制度,各审批部门配合,重点 解决代办过程中的难点、阻点问题,明确解决途径,形成推进合 力。各审批部门应充分发挥掌握政策、熟悉业务的优势,积极为代办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提供高效服务。
第十一条 加强代办队伍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代办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规范化、标准化代办工 作流程,深化配套改革举措,及时研究解决代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最大程度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十二条 加强代办服务工作的监督考核,通过定期考核、检查、通报等形式,不断提高代办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建立代办服务评价制度,通过填写评价表、电话回访等不同 形式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对代办服务进行评价,不断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代办工作机制。代办服务工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领导下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
1、《代办服务申请登记表》
2、《代办服务委托协议》
3、 《代办项目办结单》
4、 《代办项目委托终止单》
5、 《代办服务质量评价表》
附件1:
代办服务申请登记表
单位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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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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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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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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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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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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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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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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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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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重点 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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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政府 企业 外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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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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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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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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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项目审 批进展情况 已完成的 请打 √ : |
项目立项阶段 规划许可阶段口 施工许可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口 其他口(说明: ) |
||||
申请代办 意 向 请打 √ ; |
项目立项阶段 规划许可阶段[ 施工许可阶段口 竣工验收阶段 其他□(说明: ) |
附件2
代办服务委托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 效能的决定>》、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工程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19〕46 号)》、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代办帮办服务工 作的实施方案》 (沧政务字〔2020〕19号)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代办服务委托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将下列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服务:
1、 委托项目名称:
2、 委托具体内容:
(1)全程服务,项目从 阶段至. 阶段
(2)阶段服务,项目 阶段
(3)其他服务,包括
3、 委托办结:
上述委托内容, 完成 ,视为委托办结。
二、 代办服务职责
( 一)甲方职责:
1、明确对接代办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并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告知代办员;
2、 向乙方及时、真实、充分地提供项目信息,与代办员共同做好申报材料的整理工作;
3、根据审批部门提出的要求,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或补充;
4、 审批过程中必须由申请人到场的,应及时派人到场;
5、 按相关规定交纳各类费用;
6、 向乙方及时、客观反映代办员的工作表现,并对代办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乙方职责:
1、 明确代办员,按本协议所委托的内容提供服务。
2、为甲方在市级及以下部门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提供咨询、指导、协调、联办等相关服务。
3、 指导、协助甲方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4、 跟踪项目审批进度,及时向甲方反馈项目办理进展情况,做好与审批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三、 代办程序
(一)甲方向乙方提交《代办服务申请登记表》,提出代办委托申请;
(二)乙方确认符合条件后,双方在《代办服务委托协议》上签字,代办程序启动;
(三)乙方召集协办员为项目提供联合指导,运用并联审批等服务方式提供优质代办服务,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甲方;
(四)项目代办完成后,乙方及时向甲方移交有关资料,双方在《代办项目办结单》上签字,代办结束。
(五)因项目本身不具备办结条件或甲方要求终止代办委托 的,乙方应与甲方办理终止委托代办手续,注明终止原因,移交相关资料。
(六)项目代办任务完成或终止后,甲方填写《代办服务质量评价表》,对代办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协议终止
(一)委托代办事项办结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二)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主动提出终止代办委托,双方填妥《代办项目委托终止单》后,本协议终止。
(三)因项目与现行法规相冲突、项目本身不具备办结条件 或甲方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不按相关规定申报审批,以及据不履行本协议约定职责行为的,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不能按协议要求履行的,乙方经书面告知理由后,有权立即终止本委托协议。
五、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所提及的委托代办服务,不收取代办费用。
(二)乙方将认真依法履行有关服务职能,但不保证所委托事项能完全按照甲方所希望的时间和结果办结。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 盖 章 ) : 乙 方 ( 盖 章 ) :
法 人 ( 签 字 ) : 法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代办项目办结单
兹有代办项目(项目名称) 于 年 月 日完成委托代办服务,有关资料已向申项目单位移交完毕。现作办结处理。
项目经办人签字: 代办员签字:
(项目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代办项目委托终止单
兹有代办项目(项目名称)
现因. ,经双方认可,于 年 月 日终止代办委托,相关资料已向项目单位移交完毕,现作终止处理。
项目经办人签字: 代办员签字:
(项目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代办服务质量评价表
代办员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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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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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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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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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 √ ” |
服务态度、服务质量 |
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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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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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您对代办窗口接待人员办事过程中的情况实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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