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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沧州市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2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承办字〔2024〕第22

对政协沧州市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2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发改委:

郭彤彤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针对委员提出的相关建议做如下答复:

一、关于“本着‘最小干预,能不干预就不干预,能放尽放’原则,取消、简化、下放各类审批程序,制定权力下放清单,降低各类审批门槛,撤除或降低各类审批门槛,大开兴商乐商的大门。”的建议。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出台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以及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等清单并按照省工作部署持续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目录之外无备案”;严格落实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做好事项认领发布、实施清单维护等工作,持续巩固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成果。

(二)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强化向特殊区域精准放权,2023年2月向渤海新区黄骅市赋予包括项目建设、工业审批、海洋资源等领域103项市级行政许可权限。2024年1月,承接省数政局等十部门下放省级行政权力事项17项,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2024年2月,积极推动省级有关部门向渤海新区黄骅市下放省级行政许可权限15项,进一步促进特殊区域高质量发展;2024年3月,向各县(市、区)下放8项行政许可事项,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三)不断深化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我市出台了《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建立申请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当场许可、监管部门履诺核查的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了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台账,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省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告知承诺制实施标准,同时建立定期报送台账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告知承诺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破除市场准入“玻璃门”“旋转门”,招投标“双盲”评审率达到100%”的建议。

按照省数政局统一部署,我局结合沧州实际,制定了《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招标投标领域“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市县两级依法必招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双盲”评审工作全覆盖。市财政局联合我局下发了《沧州市财政局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打造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盲抽盲评工作。目前招标文件中技术标部分均采用“暗标”的形式,全市“双盲”评审使用率已达100%。

下一步将制定“双盲”评审改革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列明工作举措,组织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在场地改造和设备配置、系统建设、开评标现场管理等几个方面开展全面自查,及时下县督导,确保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时按照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统一部署,牵头协调市直行政监督部门和县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破除市场准入“玻璃门”“旋转门”,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三、关于“在全国亮出“信用狮城”名片,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打造全国信用标杆城市”的建议。

我市以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目标,持续推进“信用沧州”建设,打造全国信用标杆城市。2024年,我局将以“持续抓好城市信用监测,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带领河间市和泊头市,创建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目标,夯实基础,推进信用应用拓展延伸。

(一)完善制度保障站位全国,紧跟国家发展方向,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形成我市信用制度清单。站位全系统,引导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完善本辖区本领域信用制度保障,强化信用融入地方发展和行业建设。站位服务民生,以信用惠民利企为导向,聚焦企业发展,聚力民生热点,健全信用制度支撑。通过充实制度建设,不断筑牢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梁八柱”。

(二)筑牢基础指标紧盯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基础指标,持续抓好“双公示”三率100%、政府部门零失信、信用网站意识形态零问题、信息系统安全零事故。紧盯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持续抓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修复、信易贷、严重失信主体清理。紧盯全市发展规划,跟进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部署,让信用融入城市发展大局。健全监督机制,落实经常性工作月通报、重点工作周通报、难点工作定期调度,确保各项指标落地落实。

(三)深化诚信宣传信用宣传有广度,确定每年3月份为全市诚信文化宣传月,将诚信“十进”覆盖到市县乡村四级,坚持月月有主题、重要节日有活动、行业典型有评比。信用宣传有深度,将信用宣传与政策贯彻落实相结合,实现信用通达基层末梢,让信用宣传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形成部门工作合力,让信用宣传与生产生活相结合,以企业关注、群众关心的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引导各级各部门总结典型经验做法,争取国家部委推广。信用宣传有亮度,持续丰富信用网站内容,6月底前,组建市县微信公众号宣传矩阵,打造诚信文化宣传一线阵地。强化与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合作,畅通诚信宣传脉络,叫响“信用沧州”品牌。

(四)推动信用向企业发展全流程延伸。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各项需求,加强信用信息的整合和贯通应用,将信用应用到企业证照办理、准入准营、税费缴纳、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合同履约、监管执法等领域,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全生命周期信用价值和信用服务。

(五)推动信用向社会管理全领域延伸。推动信用嵌入地区发展、行业管理和基层治理,发挥各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会员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行业行为,培育信用服务机构。突出正向激励,瞄准人民群众有感有得,将信用与个人需求、企业关切、社会治理深入融合,通过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信用应用“小”场景,形成信用体系建设“大”格局。打造园区、街道信用应用试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六)推动信用向跨区域合作全方位延伸。发挥渤海新区黄骅市、任丘市全国信用示范区优势,“一帮一,一对红”,带动河间市和泊头市全面提升建设水平。总结青县、献县、海兴县等试点成效,实行先进帮后进,全市整体提升。推动沧州市信用建设融入京津冀发展大局,细化框架协议,推动信用评价结果跨区互认,推进信用监管、信用融资跨区域服务。

四、关于“全面推广‘智慧选址’”系统应用”的建议。

2023年我市瞄准招商引资难、项目选址难、企业融资难等难题,建设智慧选址为主要内容的应用系统,形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全覆盖、全层级的服务、审批、监管体系。接下来,我局将持续做好“智慧选址”系统推广和应用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报刊、公众号、自媒体等多渠道推广,提高企业群众对智慧选址应用系统的知晓度;推动招商人员积极使用系统,进行项目用地推介。

(二)做好数据更新。《沧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已获河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督促各县市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将脱密脱敏后的规划数据尽快报送进行数据更新,保障“智慧选址”系统实现智能精确选址和更广泛应用。

(三)扩大系统应用范围。在市政公用、公共设施、工业3类项目全面推行策划生成服务,为项目设计、审批提供指引。

(四)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工作人员提高业务能力,收集系统应用好的经验做法,做好优化提升。指导各县市完善招商云图,优化项目策划协同规则,规范从选址到供地的操作流程,摸索出更多的可以复制借鉴的经验做法,持续改善我市营商环境。

六、关于“建设政务服务中心‘7×24自助服务区’”的建议。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满足办事企业和群众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服务需求,我局积极谋划了“沧州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7×24小时自助服务区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5月底,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7×24小时自助服务区已建设完成,现进入试运行阶段。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7×24小时自助服务区可为群众提供自助查询、自助申报、自助打证、自助领取办理结果等服务功能。已进驻市政务中心、市不动产、市公积金、市医保等7个部门的15台自助服务设备,目前已实现房产登记信息、公积金信息、医保个人信息、社保参保信息查询等85个事项的自助查询功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医疗广告审查、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115项全流程网办事项自助申报、办件查询功能,同时在综合查询机上嵌入了市政务服务概况、楼层导航、办事查询、惠企政策等模块,为群众办事提供了详细的指引和便利服务。

七、关于“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掌上办’和‘一件事一件办’”的建议。

按照《国务院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在省数政局统一安排下,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在我市落地。制定印发我市信用修复“一件事”和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推进落实并深化服务成效。组织开展业务调研和系统测试工作,摸底业务流程,并深入测试省残疾人证系统、国家两补系统等平台办件功能,及时反馈技术人员,为系统运行提供保障。推动残疾人“一件事”和信用修复“一件事”进驻县级政务服务大厅,目前各县均已设置综合窗口并配置明显标识,安排专人值守,并制作摆放《办事指南》。从方便群众办事角度切入,组织各部门制作“残疾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问答知识库和明白纸目前已梳理12条问答内容,持续提升便民成效。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