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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沧州市第二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施工许可阶段联合审批意见

沧州市第二中学

你单位报来的联合审资料为沧州市第二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位于新华西路39号沧州市第二中学院内

经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许可阶段事项联合审后,意见如下:

市行政审批局: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准予该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二、已对该项目出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沧审批垃圾处置字〔2024〕第22号)。

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该项目消防设计审查合格。

应急管理: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规定。

运河区行政审批局:已对该项目出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冀沧建排许﹝2024﹞字第0019号)。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12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