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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以及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公众可在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审批局专版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树立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窗口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方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取得显著成效。

(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沧州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沧审批字〔2020〕20号),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细化全年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举措,规范公开信息工作的程序,明确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的管理。切实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为目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开展工作,深化公开领域和范围。做到重大决策公开透明。一是在局门户网站开辟了“重大项目建设核准专栏”、“联合审批办理结果公示专栏”对沧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结果进行公示。二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我局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在信用沧州、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三是积极推进上年度决算和本年度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将2020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结果全部公开。截止202012月31日,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计:3880条。

(三)以精准精细为目标,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4月24日制定印发了《关于乡镇和街道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沧政务字〔2020〕7号),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要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办理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监督电话和网上可办程度等信息。要在显著位置设置工作人员去向牌,内容包括部门名称、工作人员姓名和照片、是否在岗及联系电话等细化具体任务,明确各项任务具体建设标准、要求和时限,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有序有章推进工作。

(四)做好重大政务舆情收集回应工作。今年以来,热心网友在局网站留言板 “主任信箱”、“依申请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在线咨询”、“河北政务服务网”等栏目发帖已24条。我局高度重视,对网友留言做到快认领、快交办、快办结、快回复,切实增强网友留言办理时效,并将市民心声中热点问题办理情况公开,目前回复率达到100%。

(五)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0年,我局门户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当面受理2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6

46

6214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形式仍需不断拓展等。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推动政务服务工作扎实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