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在权责清单中增加行政检查事项和行
政处罚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条例》、《河北省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冀政务办〔2021〕77号)要求和市政府批示精神,履行好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我局增加“对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平台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归集信用信息行为的监督检查”及“对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平台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归集信用信息,违法获取和出售信用信息,篡改、虚构、泄露信用信息的处罚”两个事项。
增加事项的权责清单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