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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沧交告字〔2023〕14号”拍卖公告的二次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1   来源:

20237278月2日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沧州日报上发布《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沧交告字2023〕14号)及《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沧交告字〔2023〕14号”拍卖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开拍卖CTP-2312一宗地。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知,现就上述宗地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沧交告字〔2023〕14号”公告中的CTP-2312宗地相应出让文件中的出让金缴款时限,由“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土地使用权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调整为“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土地竞得人在3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120日内缴清剩余全部土地出让金。其中: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纳的价款,不支付利息;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后缴纳的价款,属于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需按首付款缴清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如不再公布此利率,则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土地出让后,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申请土地登记发证。其它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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